情婦恐嚇元配 賠100萬 [2007/07/12 蘋果日報]
壹蘋果網絡
情婦恐嚇元配 賠100萬
匿名信寄情夫子 「你爸扒開我雙腿」
【張欽╱台北報導】女子郭姿伶與網友連朝相通姦,生下一個女兒後,還騷擾、恐嚇連妻,甚至寫匿名信給連的兒子,指「你爸爸在床上脫我褲子、扒開我雙腿」,並把信寄給連家的親友、鄰居,連妻告上法院索賠五百萬元精神賠償。法官認定郭女行為確讓連妻難堪,須賠償一百萬元。
精神折磨
昨《蘋果》聯絡不上連朝相夫婦,無法得知兩人回應,連妻的律師周德說:「連妻精神嚴重受損尚未平復,法院只判賠一百萬元,與我們的要求有差距,會與連妻研究是否上訴。」他並強調,連是高階主管很優秀,因年輕好奇結交網友引來麻煩,但是妻子仍選擇寬容他、原諒他,令人感動,他也建議時下年輕人,網路交友要謹慎。
擁碩士學歷通姦生女
郭姿伶擁有音樂碩士的高學歷,現在還在攻讀博士,判決指出,郭姿伶是於四年前,在網路結交已結婚的連朝相(三十六歲),兩人也多次在賓館、住處發生性關係,三年前還生下一個女兒。
連的妻子三年前開始,就遭不明人士多次以不出聲電話恐嚇,或按了電鈴卻不出現,精神狀況大受影響;去年六月九日,又有人按電鈴卻不出聲,連妻打算裝監視器蒐證時,連才向妻子坦承婚外情,連妻才知道恐嚇騷擾的禍首就是郭女。
連妻得知丈夫出軌彷彿青天霹靂,而郭女卻又把恐嚇、騷擾的對象,擴大到連的家人,還寫一些不堪入目的噁心字句,寄給連妻、連家親友、鄰居、連就讀國中的兒子,甚至連兒子的同學、學弟都收到信。
據了解,郭在信裡寫著,「你知道嗎,你爸爸(或寫連)不是一個正直的人,他在我床上脫我褲子、扒開我雙腿」,讓收到信的人感到困擾,連妻實在無法忍受,告進法院索賠五百萬元;而郭女通姦、恐嚇刑事部分,先前已判刑七月、得易科罰金。
法官:濫刑毫無尺度
法官審理認為,郭女的惡劣行為,確實讓連妻感到難堪,簡直是「濫刑毫無尺度」,因此判她敗訴,須賠償一百萬元。
郭姿伶昨聽到判決不滿地說:「連朝相拋棄我和女兒,連妻也曾半夜到我家門外咆哮,我都隱忍不追究,她(指連妻)卻以輔大法律系畢業懂法律的優勢對付我,很不公平。」郭並強調,不僅連妻至今還會打電話罵她,連朝相先前也會拿燈管打她,「我才是真正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