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國同志人權報告 76國視同性戀違法【2011/12/17 中國時報】

蔡鵑如/綜合報導

聯合國十五日公布歷來首份關於全球「同性戀、雙性戀以及跨性別者」(LGBT)人權報告,其中指出,由於性向或性別認同導致人權受侵害、遭暴力相向的情況普遍存在,全球仍有七十六國視同性戀為違法行為。

在這份由位於瑞士日內瓦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HCHR),向人權理事會提交的報告,詳述許多LGBT因身分曝光而遭殺害,或承受因仇恨激發的暴力、虐待、監禁、犯罪,或在職場、醫療與教育方面遭遇歧視,集會言論自由也遭踐踏,但政府通常忽略。

報告並發現,LGBT族群經常成為宗教極端分子、武裝組織、新納粹、極端民族主義者的凌辱目標。與其他因偏見產生的犯罪相較,對LGBT的暴力行為往往更加殘酷。但LGBT很少通報暴力與歧視待遇,許多受害者不相信警方,也害怕遭報復,或顧慮隱私公開。

報告並指出,在全球七十六個明令同性性交非法的國家中,伊朗、茅利塔尼亞、沙烏地阿拉伯、蘇丹和葉門等五國,同性戀行為甚至可判處死刑。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皮萊(Navi Pillay)在報告中呼籲各國,撤銷把同性戀罪行化的法律,廢除以死刑對同性間自願的性關係定罪,並制定反歧視法。她建議各國儘速調查所有針對LGBT的謀殺或嚴重暴力罪行,並透過教育和宣導建立正確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