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運動越囂 文章指「恐同」等詞推波助瀾【2011/11/16 基督日報】

陳麗斯 / 基督日報記者

同性婚姻運動席捲美加、歐洲各地,從婚姻權益到中小學性教育課程,運動對社會產生的影響巨大。近日有作者嘉倫撰文,認為同運之所以容易影響下一代,其中一個原因是「創造」了不少新字義,不知不覺中改變了社會的思想及價值觀。

嘉倫提到加拿大一名同性戀教師透過法律手段逼使學校以宣揚同性戀的故事書作教材,並將「性傾向」、「性身份」納入一般的正式課程,更促使了鼓吹同性戀的展覽、遊行等在校內出現。嘉倫特別提及教材中有一份名叫「挑戰學校裡的恐同」(Challenging Homophobia in School ),指老師若對同性戀的題材保持緘默就算是「主動壓制」。

嘉倫說:「整個同性戀運動向下一代思想進攻最厲害的武器,恐怕要首推字義的創造和更改。言語和文字是我們每天的溝通工具,它會在我們不知不覺中,停留於我們腦袋之內,潛而默化地改變我們思想,而且更會被紀錄下來,流傳後世。」他認為同性戀運動利用了創造字義,不知不覺中影響了文化,甚至創造了文化,後果深遠。

他舉例,現在在媒體中流行的詞語「恐同」(homophobia)長寫是「同性戀恐懼症」,將不認同同性戀的行為異化為精神病的名詞,而「異性戀主義」(heterosexism)將異性相吸的自然現象說成為一種「主義」。還有「轉性恐懼症」(transphobia)及「性別懼恐症」(genderphobia)等字詞都是低眨不認同變性或多元性傾向的新字詞。此外新課程更規定老師使用一些新字詞,藉以改變傳統的家庭觀及帶兩性色彩的字詞,如以「伴侶」取代「夫妻」、「家中成人」取代「父母」等稱呼。

嘉倫表示「用字義的創新及更改在法例上造成混淆」。加拿大法例將「不同性傾向旳字詞」加入仇恨法,但一直未有加以定義,直至最近安省咸美頓自由黨國會議員Beth Phinney在其選民追問下,最後承認同性戀、雙性戀、三性戀、人獸交、戀童癖、亂倫、多夫多妻制及性虐待等都應包括在「不同性傾向」的定義內,甚為模糊。

他認為現在加拿大面對婚姻定義的更改問題,正突顯了此手法對社會構成的壓力:「婚姻定義的更改是對整個人類社會架構重錘一擊,且是對下一代的思想體系,進行翻天覆地的轉換。」一旦婚姻定義被更改,孩子學習的字義、字典、學校課本、考試等等都將會被逼滿足同性戀運動的要求才會被判定「合格」,關係不少。

他認為若政府、教會坐視不理,社會將面臨重大危機:「倘若政府繼續軟化,倘若國民要理不理,倘若教會繼續沉睡,倘若父母仍看不見子女們所面對危機,這此事情都會發生,思想陣營一旦淪陷,失地將會難以復收。因為字義的更改,是佔攻思想最厲害的武器,我們豈可不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