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同性婚姻 澳總理促良心表決【2011/11/15 中央日報】
陳淑娟/整理
法新社雪梨15日電:澳洲總理吉拉德(Julia Gillard)今天呼籲國會就同性戀結婚進行良心表決,但她也表示,她不支持改變現行法律,讓同性婚姻合法化。
澳洲法律禁止同性戀婚姻,儘管多個民調顯示,廣泛民意支持修法,賦予同性戀者結婚權力,兩大政黨仍持反對意見。
吉拉德表示,這項議題激起熱烈討論,她希望所屬勞工黨(Labor Party)成員有機會表達觀點。但這位澳洲首位女總理也強調,她仍支持現行法律。
吉拉德投書「雪梨晨驅報」(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民意論壇表示:「如同我先前多次表示過的,我支持維持現行的婚姻法形式,且政府不會立法改變現狀。」
吉拉德也提到:「我的立場與我所持的強烈信念一致,婚姻制度在我們文化和國家具有特殊意義,且應該維持不變。」
雪梨晨驅報今天刊登的尼爾森公司(Nielsen)最新民調顯示,62%的受訪者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性婚姻支持度較1年前的調查,增加5個百分點。
這份針對1400名民眾於週末進行的民調也發現,反對同性戀婚姻的民眾在過去1年由37%下降至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