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組織促修改歧視同性戀法典 「撤銷性向自主活動禁令」【2011/11/10 星洲日報】

(吉隆坡9日訊)

人權觀察組織促請大馬政府撤銷「性向自主」活動的禁令,並修改歧視同性戀的刑事法典。

「性向自主」活動於2008年首次舉辦,在大馬推動同性戀權益醒覺運動。這項活動舉行3年來都不曾受到干擾,今年因受到廣泛關注,遭政治人物及宗教領袖批評。

今年的「性向自主」活動原定於今日在Annexe Gallery舉行,但是數個穆斯林組織恫言要舉行集會反對該活動後,警方在上星期基於國家安全的理由禁止該活動。

指無法證明擾亂社會

人權觀察組織表示,警方無法出示證據,證明為期5天的「性向自主」活動將擾亂公共秩序。

該組織致函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指出,禁止這項活動已違反國際人權法律及大馬憲法所保障的結社自由及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

該組織認為,這項禁令與納吉所提倡的「在差異中促進團結」的原則背道而馳。

人權觀察組織認為,大馬政府存有一種歧視性的「同性戀課題恐懼症」。該組織呼籲大馬廢除一項有關禁止同性關係的法令。

同性戀權益組織指出,「性向自主」活動旨在消除大馬這個主要由穆斯林組成的社會對於同性戀的恐懼症。這些組織說,去年一名男同性戀者在優管(Youtube)上載一個捍衛本身性向的視頻後,接獲死亡恐嚇。

今年的「性向自主」活動的主題是「不懼怕當酷兒」,其中的系列活動包括性向自主的講座會、畫展及變性人主持的化妝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