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妹獻身 同母異父兄被訴【2011/11/09 聯合報】

楊竣傑/板橋報導

人倫悲劇!同母異父的兄妹,多次發生關係,妹妹報案時謊稱是哥哥強迫她,檢方調查時,妹妹改口坦承是她主動「獻身」。因為少女未滿13歲,板橋地檢署仍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起訴哥哥。

據查,兩人的母親雖然和子女同住,卻表示「完全不知情」,對於發生這種悲劇,她感到很難過。據了解,案發時,社工人員隨即幫少女申請保護令,哥哥為避免造成家庭更多困擾,黯然離家,到南部工作。

據了解,30多歲的男子和12歲的少女為同母異父兄妹,母親和前夫離婚後,帶著兒子嫁給現任丈夫,並生下少女,四人同住在新莊區。據查,少女在2月的某天晚間,和哥哥在房內聊天時,忽然抱著男子,並撫摸他的生殖器。

男子雖然覺得不妥,但沒有推開少女,只輕聲表示「妳不要害我去坐牢」,少女繼續挑逗男子,男子一時情不自禁,就和妹妹發生性行為。兩人從2月起,5個月內發生4次性行為,期間並撫摸少女胸部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