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投訴NCC 網路非新聞類圖文以妨害兒少身心為大宗【2011/11/01 NOWnews】
今(100)年上半年民眾申訴網路內容類型方面,由本圖可以得知:總計186件申訴案中,「非網路新聞之文字、影音、圖片」共116件(62.4%),餘為「網路新聞」70件(37.6%)。(製圖/NCC)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日公布年上半年傳播內容監理報告,據統計,民眾申訴「非網路新聞之文字、影音、圖片」以「妨害兒少身心」41件(35.3%)為最多;在網路新聞類別中,民眾申訴網路新聞以「內容不實、不公」19件(27.1%)為最多。
NCC表示,根據申訴統計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申訴件數達2725件,相較於去年上半年的2016件,增加幅度逾2成5,顯示台灣公民參與監督媒體實踐有所成長。
NCC指出,在核處金額上,今年上半年的核處金額亦較去年上半年多出1500萬元以上,多為針對電視節目的核處,今年針對電視新聞的申訴案達986件,較去年的268件呈大幅增加;相對的,去年申訴消費資訊節目為136件,今年則無。
申訴案件中,民眾反映廣電媒體內容之申訴件數共有2725件,其中以電視2444件(89.7%)最多,其次為廣播186件(6.8%)及網路95件(3.5%),民眾申訴意見前3名分別為「內容不實、不公」、「廣告超秒」及「妨害公序良俗」。
根據監理報告,100年上半年依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核處違反廣電相關法規之電視事業(含無線、衛星)共122件,核處金額共計新台幣4631萬元,違規事實前2名則為「節目與廣告未明顯分開」、「違反化妝品管理條例」,約占電視違規事項6成2。
民眾申訴電視節目類型的前3名為新聞報導、影劇節目及綜藝娛樂類節目,占申訴電視件數的6成6以上,主要申訴意見為內容不實、不公、廣告超秒及妨害公序良俗;被申訴10件以上之節目為年代新聞台「年代週報」、民視「夜市人生」、三立電視台「家和萬事興」、年代新聞台「新聞面對面」、中天娛樂台「全民最大黨」、中天綜合台「康熙來了」、華視「艋舺耀輝」、八大戲劇台「笑吧東海」。
民眾申訴廣播節目之不妥類型,以「節目製播方向建議」最多,達37件(38.9%),然而其中多為同一民眾之相同陳情;第二大宗類型則為「廣播電台行銷偽劣藥、宗教索費服務爭議」11件(11.8%)。核處廣播事業違反廣電相關法規55件,核處金額共計新台幣199萬8仟元,違規類型屬於節目與廣告未明顯區分21件、廣告超秒9件、廣告未經衛生機關准核10件、違背政府法令(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15件。
NCC表示,網路內容多元,目前係不同主管機關依業管法令查察處理,為避免民眾不了解網路內容檢舉問題及不諳政府機關權責,於去年8月成立「WIN網路單e窗口(www.win.org.tw)」,受理民眾申訴及通報網路內容問題,由專業人員判斷處理,協調相關業者或政府權責單位,快速回應民眾對於網路內容相關意見,並將有害兒少身心健康之內容移除。
民眾申訴「非網路新聞之文字、影音、圖片」以「妨害兒少身心」41件(35.3%)最多,次為「妨害公序良俗」21件(18.1%)。在網路新聞類別中,民眾申訴網路新聞以「內容不實、不公」19件(27.1%)最多,其次為「違反新聞倫理」17件(24.3%)與「妨害兒少身心」11件(15.7%),此三類共佔約67%。
NCC強調,核處違法廣電節目內容的目的,除了維護國民權益與健康外,是為了讓媒體善盡社會責任,落實內部問責機制,更冀望媒體業者能加強自律,在追求商業利益外,能兼顧社會監督與守望的責任。
這份報告統計期間為今年1至6月,主要包含視聽眾申訴及違規傳播內容核處2大部分,申訴案件分別來自NCC民意信箱、傳播內容申訴網及他機關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