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的同志政策 發包給學界研究【2011/11/01 NOWnews】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

一年一度的台灣同志大遊行甫落幕,吸引5萬人參與相挺「反歧視」,活動雖然熱鬧,但主辦單位同志遊行聯盟仍表示同志歧視事件層出不窮,結構性問題並未改善;而一向宣稱重視多元文化、人權議題的馬政府,對於同性戀的保障,是否有法源依據?據了解,目前正由總統府人權小組發起,由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針對台灣同性戀法律進行外國法源、案例的研究整理。

過去擔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曾出席2003年台灣同志遊行活動,並表示,「台北市作為一個國際級的都市,應該對於不同族群與文化的個體予以尊重;他強調,世界主要城市都有龐大的同性戀社群,同性戀社群存在並受到尊重,是一個都市豐富及多樣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台北市政府也編列70萬元的預算補助活動,顯見馬英九執政下台北市對於同志族群的支持。

而馬英九在競選2008年的總統時,在其人權政策下也主張人人有平等發展、拒絕歧視的權利,說明制定全面而有時效的反歧視法,「任何人不因其族群背景、性別、性傾向、宗教、外貌、年齡、政治認同、身心障礙及婚姻狀態,而在政治、經濟、法律與社會領域中受到差別待遇」,並對以往遭到社會排擠的弱勢群體,在教育、就業、創業、生活發展方面上給予協助。

3年多過去了,馬英九競選連任,在他「黃金十年」的政見當中,企圖打造一個公義社會,他表示,「公義社會」必須是一個相對平等、沒有歧視的社會。但如何打造公義社會?其進一步細項說明也僅表達對原住民族、中低收入戶弱勢族群及婦女同胞提出具體的政策。

不過,馬英九強調,過去曾遭受人權上的侵害、摧殘,總統府特別成立了「人權諮詢委員會」,也簽署2個聯合國的人權公約,預計將在明年2月提出將根據首次聯合國體制下的國家人權報告,檢討各部會在實踐2公約的情況,藉此跟上世界腳步。

而針對同志法律保障,據了解,總統府人權小組在日前表達台灣對同性戀法律付之闕如看法,加上行政院婦女權益委員會要求法務部研究同性婚姻、法務部的性別平等研究小組,也對台灣的同性戀婚姻相關法律有不少建議,因此法務部已要求部內著手研究。法律事務司在11月初,將此案發包給學界進行為期6個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