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戀 吳清基:學生應調班【2011/10/31 中央社】
教育部長吳清基今天表示,師生之間因存在不對等權力關係,因此一般認為不宜發展不當親密關係;如果師生發生戀情,在兩害相權取其輕原則下,應將該學生調離該名老師的班。
媒體報導,教育部最近根據今年2月發布的「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防治準則」,發文大專、中小學等各級學校,要求各校在新修訂教師聘約時,明令禁止「師生戀」,違反聘約可能受到停聘或解聘等處分。
吳清基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師生之間因存在不對等權力關係,因此一般都認為師生之間不宜發展不當親密關係,國內外大學都有明文規定,即便是民風較開放的美國,包括柏克萊、密西根、耶魯等大學,也都有規範。
吳清基表示,以英國大學為例,如果師生之間發生戀情,必須馬上向系主任報告,讓學生調離該名老師的班,不能選該名老師的課;但如果是碩士班、博士班學生跟指導教授發生師生戀,則應該停止指導關係。
吳清基強調,師生之間因存在不對等權力關係,因此教育部呼籲大學老師與學生之間不宜發展不當親密關係。他說,2月通過的校園性侵害防治準則第7條規定,師生之間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