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性剝削 婦團呼籲:從罰嫖不罰娼做起!【2011/10/28 NOWnews】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社維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即將於11月6日失效,屆時因新法尚未完成立法,「娼嫖都不罰」;婦女團體今(28)日上午在立法院群賢樓前聚集,主張新法應「罰嫖不罰娼」、並嚴懲獲利第三者。
參與「反剝削聯盟」這項行動的團體有:勵馨基金會、台灣展翅協會、台灣女人連線、婦女救援基金會、台北市女權會。
「反剝削聯盟」批評,內政部在最後一會期才匆忙將版本送進立法院,已嚴重失職,若無法如期完成修法,內政部長江宜樺應該負起最大責任。如今此案逕付二讀,各黨皆有主動召開協商的權利,應該有更積極性的作為,立即展開協商,不要推卸責任,讓法律出現空窗期。
該聯盟認為,應學習瑞典「罰嫖不罰娼」的作法,減少需求,進而減少供給,目前瑞典因此已有效「縮減性產業」。主張新法應「罰嫖不罰娼」、並嚴懲獲利第三者。
該聯盟建議,不處罰弱勢的賣性者,讓嫖客自負社會成本;嚴懲從性交易中獲利的第三者;政府應提出友善婦女的福利及就業政策,對已從娼者,應有多元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