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院將提案 廢同性禁婚法【2011/10/26 中央社】

美國聯邦參議院民主黨參議員下週將推動廢除1996年立法通過的「婚姻保衛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DOMA)。這項法律從聯邦層級禁止同性配偶合法結婚。

「華盛頓時報」(Washington Times)報導,聯邦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雷希(Patrick J. Leahy)表示,參議院民主黨團全體成員將提出「婚姻尊重法案」(Respect for Marriage Act),廢除「婚姻保衛法」。

這項提案勢必面臨共和黨人士強烈反對,共和黨參議員可能在參院表決此案時採取冗長發言,杯葛議事。而且此案不太可能在共和黨占多數的聯邦眾議院通過。

不過,這項提案是因應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的呼籲,尤其是去年底國會推動廢除軍中同性戀「不問不說」(don’t ask, don’t tell)政策,更讓他們信心倍增。

此外,美國司法部已拒絕在法庭上為「婚姻保衛法」辯護,認為這項法律不再能夠保證具有合憲性。

司法部的態度也促使共和黨籍的眾議院議長貝納(John Boehner)日前要求眾議院法務顧問採取行動,在法庭上捍衛已經實施15年之久的「婚姻保衛法」,將婚姻界定為一男一女的結合。

「婚姻保衛法」是在柯林頓政府時期,由國會投票通過。這項法律常被援引來對抗各州的合法同性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