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3月 女友竟是男兒身【2011/10/27 中央社】

李姓男子在夜店認識李姓女友,同居3個多月,男方昨天騎機車載女友外出,因闖紅燈被攔下,警方查出後座的「女子」竟是男兒身,兩人不僅「同姓」還「同性」。

警方今天表示,嘉義市警察局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警員楊長明、高宗義,昨天在嘉義市垂楊路、新建街口執行勤務時,攔查1輛闖紅燈的機車,發現後座女子的裝扮與真實性別有異,因而扯出這段「雌雄莫辨」的案外案。

警方指出,警方透過線上查詢系統,查出騎機車的李姓男子,是嘉義縣列管的毒品治安顧慮人口;而他後座搭載的「女子」則是嘉義地檢署發布的違背安全駕駛通緝犯。

不過,警方也查出,機車後座的這名「妙齡女子」,原來是男兒身,於是詢問為何作此裝扮?這名「女子」告訴警方,因家庭經濟因素窘迫,於是透過友人介紹,變裝到夜店上班,以賺取生活費用。

由於夜店不用查驗身分證件,再加上李姓「女子」長相清秀、身材姣好,因此迄今仍未有人發現「她」其實是男兒身。

李姓「女子」告訴警方,騎機車載「她」的李姓男友,原是夜店常客,兩人認識、同居至今已3個多月,至今也仍未發現「她」是男兒身。

警方表示,當時騎機車載「女友」的李姓男子,在警方詢問時,一直站在「女友」旁邊,當他聽到「女友」竟是男兒身時,一時啞口無言。過了良久,才凝視「女友」全身,問說:「妳怎麼會是『查埔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