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關心少女會痛嗎?男被告性侵【2011/10/23 中國時報】

陳鴻偉/台北報導

廿四歲打零工為生的吳姓男子,日前在臉書上認識十六歲的少女「小芳」,雙方約到新北市玩並發生性關係;由於小芳是第一次,吳男數日後傳簡訊關心「還會痛嗎?」結果被小芳的母親看到,逼問後了解整個過程,帶女兒驗傷怒告性侵。

吳男事後被約談到案,坦承與少女發生關係,強調是兩情相悅,表示很喜歡對方想要穩定交往;少女媽媽聽後更加生氣,表示吳男根本欺負女兒涉世未深,不准兩人再有聯絡,少女則相當平靜,始終低頭不語。

檢警調查,吳男日前透過臉書連結,認識家住北市東區的少女,多次聊天後吳男表達追求之意,並在月初相約到新北市玩。

吳男供稱,當天兩人逛街、吃飯,下午他問對方「要不要找地方休息一下?」少女答應後就找一家賓館開房間,兩人先後洗澡。少女浴後披著浴巾,吳男看了忍不住向她求歡,對方沒有反對便發生性行為,但因小芳是第一次,過程並不順利草草結束。

少女自從交男友後,常不停地傳簡訊,引起家長懷疑,但少女卻以「跟同學閒聊」帶過;日前吳男出自「關心」,傳了內容有「還會痛嗎?」的簡訊給少女,結果被少女媽媽發現,大吃一驚怒不可遏。

少女經家長逼問終於說出經過,並被帶去驗傷、提告,吳男雖然強調兩人真有感情,但少女未滿十八歲,偵訊後仍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