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虐死女友 判15年半定讞【2011/10/21 蘋果日報】

曾撥119 富家子躲過無期徒刑

【劉昌松╱台北報導】

富家子宋志宏用毒品控制前女友黃亭芸玩3P、SM,不但電擊乳房、菸頭燙手腳、抓她頭撞牆,還叫她預寫遺書,企圖擺脫刑責,最後黃女顱內出血死亡。一審原依殺人罪重判無期徒刑,但二審認為宋男曾打一一九求救,無殺人犯意,改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刑十五年半,案經上訴,昨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現年三十四歲的宋志宏是迷你賽車手,也玩重型機車,父母經營飛機模型店,家境優渥,宋男還曾上節目大談重機。在押的他於今年六月二審宣判後,雙手合十向記者喊冤:「我不是真正的殺人兇手。」黃女父母雙亡,帶她長大的姑姑昨拒訪,但她姑姑過去曾感嘆:「亭芸太可憐了,生前那麼愛漂亮,死時卻全身是傷。」

宋志宏是在酒店認識三十歲的黃亭芸後短暫交往,二○○八年宋男另和中國籍女子陳米雪同居論及婚嫁,當時剛好黃女和男友分手情緒低落,宋男邀她一起上旅館吸毒玩3P,之後三人同居。

逼寫遺書卸責

三人就從前年的十月十七日起,常在宋男樹林住處吸毒玩3P,他心情不好就要黃女脫光將她綁在電腦椅上,推進浴室淋濕再用電擊棒電擊乳房、臀部,也用水管抽打,或拿香菸燙她手掌、腳掌,有時還命黃女戴上重型機車安全帽、護具,供他毆打、撞牆。

黃女受虐二十多天後遍體鱗傷,宋男要黃女預寫遺書,預告若死亡是因毒品所害,與宋無關,之後黃女持續遭凌虐到隔月二十四日,宋男打一一九送醫仍不治死亡,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行動未受控制

但高院認為,黃女受虐期間行動未受控制,宋男要黃女預寫遺書,只是想推卸她若傷勢過重致死的責任,且宋男曾幫黃女打一一九求救,可見無殺人犯意,改依傷害致死等罪判刑十五年半,檢方上訴,昨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宋志宏虐殺前女友事件簿

◎2008/10/16:宋志宏邀前女友黃亭芸與自己女友吸毒玩3P並同居

◎2008/11/07:宋男命黃女穿戴安全帽及重型機車護具,任他毆打抓頭撞牆,逼黃女寫假遺書

◎2008/11/24:黃女不堪長期受虐顱內出血死亡

◎2010/05/13:一審依殺人、毒品兩罪判宋男無期徒刑

◎2011/06/22:二審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宋男15年6月徒刑

◎2011/10/20:三審維持15年6月徒刑定讞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