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婦權會通過【2011/09/07 中央社】

行政院婦權會今天通過「性別平等政策綱領」,院長吳敦義裁示,明年將設立性別平等處,各部會須按照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3年內完成相關法令制定、修正或廢止。

內政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議今天通過「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吳敦義會中做出重要裁示,包括明年行政院將設立性別平等處統籌推動,並指示內政部宣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各部會務必配合於3年內完成相關法令制定、修正或廢止。

吳敦義並表示,行政院核定後發布「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將成為推動性別平等施政藍圖。

內政部表示,綱領以「性別平等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婦女權益的提升是促進性別平等的首要任務」及「性別主流化是實現施政以人為本的有效途徑」為3大基本理念。

核心議題則包括「權力、決策與影響力」、「就業、經濟與福利」、「教育、文化與媒體」、「人身安全與司法」、「健康、醫療與照顧」、「人口、婚姻與家庭」及「環境、能源與科技」。

「權力決策與影響力」部分,政府將於101年成立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作為國家推動婦女權益性別平等專責行政單位,及將選舉中的婦女保障名額改為性別比例原則,並提高比例,以提升及促進女性職位升遷和決策參與。

「就業、經濟與福利」方面,將強化提供職業訓練培力女性就業、增加融資、創業輔導的資源管道與服務窗口,鼓勵企業建立性別友善職場,落實企業托兒、產假、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家庭照顧假及彈性工時等友善性別就業環境,促進工作與家庭的平衡。

在「人口、婚姻與家庭」篇,則將發放育兒津貼及建立優質、平價、普及的生育及養育環境,完善建立不同生命階段所需要的照顧服務體系,讓老有所終、幼有所養的理想能逐步實現。

在「教育、媒體與文化」方面,將努力改善各級教育與科系的性別隔離現象,鼓勵學生適才適性發展,消除婚姻、喪葬、祭祀、繼承等傳統禮俗中具性別貶抑和歧視的文化意涵,並鼓勵媒體自律製播性別平等意識節目,以消弭性別歧視及性別刻板印象。

在「人身安全與司法」篇,將建構對性別暴力零容忍的社會意識,提高司法及檢調單位處理婦幼案件的性別意識,在司法與警察體系普設被害人保護服務機制與方案,以及改善治安、檢視公共空間,打造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

在「健康、醫療與照顧」篇,規劃長期照護服務法和各項配套措施,讓照顧者與被照顧者都能有尊嚴、健康與安全的生活,並將努力建立友善醫療環境,尊重女性就醫權益及其自主性,讓醫療、保健、衛生體系更充分的滿足不同性別的健康需求。

此外,「環境能源與科技」部分,將以降低環境能源科技等領域內性別隔離現象,加強女性在環境、能源、科技、工程、交通、防救災與重建等領域能力建構與決策參與,並確保在政府所主導的科學研究、科技發展產品研發、能源政策、減碳與氣候調適、都市空間與交通規劃設計中,均納入性別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