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女援交/台灣性教育 生理倫理都失敗【2011/09/05 聯合報】

呂健吉/華梵大學哲學系副教授(新北市)

明星高中女生網路援交,面對這樣的事件,到底我們要關注的是什麼問題?是明星高中?是網路援交?還是價值行為偏差?家庭功能不彰?或還是要歸諸於台灣的性教育不足呢?當一名高中女生會輕易的以援交來換取金錢時,是怎樣的環境塑造出她的行為模式與價值觀呢?時下年輕人的性觀念到底是如何?又是從那裡學習到性知識及性價值倫理觀呢?

在這個事件發生後,我們可以推斷,教育當局會在近日通令各級學校注意學生的網路交友情形,也會要求學校灌輸學生網路援交是不對且違法的行為;積極一點的學校可能還會提供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供學生參考,但有多少的學校會多花一小時的時間教導他們「正確」的性知識與情愛哲學呢?

目前雖性資訊充斥,網路上隨意就可下載任何的性知識,但在國中的性教育上依舊是簡略的教導就算是交差了事。到了高中後,正值青春期性生理變化的時候,急需要有人告訴他們性為何事時,學校對性事卻一字未提,父母親也不便開口,一切就等考上大學再說。所以他們就只得透過網路上積非成是的虛擬性資訊,當做現實的性知識。

當他們以錯誤的性知識去面對複雜的真實世界,才發現性事怎會如此的錯亂時,卻為時已晚!只好用錯誤的經驗來換取人生的成長,但有些人卻也不幸觸法,讓自己終身遺憾!

為了避免學生因「性事」而觸法,教育當局只好加強性法律的灌輸,但學生對於性事依舊一知半解。我們不曉得學校如何跟現在的學生說:當兩情相願不涉及「交易」而發生性關係時是對還是不對?我想學校回答這個問題時,可能只有兩個答案:一是絕對不要發生性關係;二則是如無法避免時要記得避孕。

在法律外的「性事」有如此單純嗎?對於這些正值性生理變化的學生們,到底我們有教導他們如何解決性生理的需求嗎?我們也有教導性生理相關的性心理嗎?尤其是性倫理道德價值觀又是如何?性與愛情等值嗎?只要不違反,性可用來交換一切嗎?

「性事」何其複雜,年輕時蒙昧無知,成年之後依舊為性事所苦,台灣人在性事方面都是在一知半解下過了一生。

我們不要性無知的學校教育,也不要只有性激情與性技巧的性觀念。

性教育不只是性生理教導和性法律的告知,更重要的是性哲學的態度培養,對於性的倫理道德價值觀更需要教導,讓學生們知道性為何事。也讓成年人知道性是人類最自然之事,不必要再遮遮掩掩,更不會再用避諱與錯誤的態度來規畫台灣的性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