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水樓台先懷孕 第三者贏婚姻 [2007/04/19 蘋果日報]

近水樓台先懷孕 第三者贏婚姻

辦公室戀情

在23歲那一年,毅然決然結束原在台中擔任會計、半工半讀的生活,遠到人生地不熟的北部發展,正巧,看見舊東家為開新店正在籌備,抱著姑且一試的想法前往。
我很幸運地從第一關直跳最後一關,面試者看完覆歷,用肯定的口吻說:「我們見過面。」我心想:「見鬼了,誰跟你見過面啊!」但為了顧及對方面子,只能陪笑說是,當然,我被錄取了,也為日後的緣份埋下伏筆。
公司為體恤遠方的幹部而備有宿舍,當時因人數較少,詢問了住宿同仁意見後,租了一層公寓同住,住著四男四女,其中除了我,當天的面試者也是住宿者之一,同事的感情就像一家人,正當感覺我對他有不同情愫時,已來不及停止。

日復一日曖昧
當時,我們各自都有男女朋友,剛開始彼此有默契地相處,他鮮少在我面前接她的電話,我也不過問,每天為他準備早餐,到辦公室時,偷偷為他泡上一杯蔘茶,為他打理生活上的大小瑣事,為他調整作息……只是這一切並沒有在同事面前露出痕跡,畢竟上司與下屬關係敏感。
就這麼日復一日曖味,過了半年後,他依舊沒有明顯的意向,就在我已準備要退出的那一夜,也許是藉著微微酒意,我倆在四下無人的宿舍裡擁吻,隔天,我們深切懇談,經過幾次溝通後,我們決定將戀情轉為地下化。
不久,因業務需要,他被調至其他分店,原以為戀情即將告吹,不料,他卻告訴我可以請調與他同店,同店後的生活日日精彩,每月至少有十天住在烏來知名溫泉旅館,他也以在地台北人的身分,帶我四處吃喝玩樂,只是,我知道他與女朋友還是藕斷絲連,但當時被愛沖昏頭的我並沒有多說。
直到有一天,發現自己懷孕兩個多月,才要他真正作決定,不願他為了孩子而屈就自己,明白的告訴他,我可以選擇拿掉孩子辭去工作,不再見面,一切只要他開心,他卻語出驚人地表示,在之前已多次向女友提出分手,只是女友只要聽見「分手」二字,就激動地以死威脅逼他就範,這當中也牽涉了兩人的金錢往來。

借錢要不回來
他說一旦分手,他借給她的款項就拿不回來,我說:「其實,做錯事的是我們,如果真的要與她了斷,那些款項就當作是他唯一給她的東西吧!也算是感謝她這些日子以來的陪伴。」
他同意這個說法,最後我們結婚了,當我們發出結婚訊息時,周遭同事個個吃驚,開玩笑說:「你們口風夠緊,適合當臥底。」現在我們擁有幸福美滿的家庭,只是偶爾想起她,心裡還是有著一絲絲愧疚,只能誠心祈禱她也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宣琪╱桃園縣(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