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男性行為者捐血將罰錢【2011/09/05 聯合晚報】

李樹人/即時報導

疾病管制局修訂「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血液捐贈者如在填寫相關資料時,不實陳述及提供資料,第一次被發現,需接受衛生教育,瞭解高危險群等相關知識。如第二次被發現,將處以3萬至15萬元罰緩。目前規定,曾有過男男間的性行為者,不可捐血,未來捐血人如透過捐血來篩檢愛滋,最高會被罰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