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局:同意提供感染者名單 仍無法避免愛滋空窗期【2011/08/30 NOWnews】
記者曾鈺庭/台北報導
台大醫院發生誤用愛滋感染者器官移植病患的重大醫療疏失,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30日表示,為防止類似問題,只要使用者能確保感染者的隱私,疾管局同意提供愛滋感染者名單給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但仍無法避免愛滋空窗期。
針對外界質疑,台大這次誤用愛滋感染者器官事件,如果能比照捐血中心,多一道除錯程序,或許能避免疏失。施文儀表示,為避免愛滋感染者明知感染卻捐血,造成輸血者受害,捐血中心早就與疾管局交叉比對愛滋感染者名單,器捐中心也可以比照辦理,多一道除錯手續,而且法令沒有禁止,疾管局也從未拒絕受理。
他說,疾管局每24小時都提供一份新名單給捐血中心,且能確保愛滋感染者身分隱私,才能交換感染者名單,主要用意是篩檢出有人惡意捐血,。
施文儀說,去年器官捐贈中心曾與疾管局討論過,疾管局的立場並未拒絕,疾管局只要求確保感染的隱私權,並強調提供這樣的名單,仍無法避免愛滋空窗期(3-6個月)的風險,器捐中心自行考量後,便未進一步連繫。
目前疾管局列管的愛滋病毒感染者約有2.1萬多人,扣除已經身故的人,實際上約有1.7萬多人,由於國內對愛滋感染者管理不錯,位於冰山底下的感染者約有1萬人,這些人隨時有可能需要開刀、捐血等,這才是需要擔心,也說明愛滋與人人有關,並非只是查查資料就好。
施文儀一再強調,只要使用者能確保這列管的2萬名感染的隱私,10家器官勸募專責醫院可透過器捐中心,了解器官捐贈者是否愛滋感染列管在案。
對於因受血而感染愛滋的受害者,目前血液基金會提供每位最高300萬元救濟金,不過,因器官捐贈而感染者,目前並沒有相關救濟法源。同時,如果是醫院自行募血或是指定要捐(輸)某人的血液,因而感染到愛滋,則無法獲得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