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 新增複誦傳檔機制【2011/08/30 蘋果日報】
台大醫院爆發愛滋器官移植醜聞,衛生署昨宣布即日起新增兩道「防火牆」,要求採檢捐贈者血液的醫院,在告知檢驗結果時,電話中要有複誦機制,且還要用傳真或掃描方式,將檢驗結果傳送給即將進行移植的醫院。監委尹祚芊昨也申請自動調查,了解台大醫院有無醫療疏失,是否建立病例列管機制。
未落實最高罰50萬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昨宣布,即日起新增兩項器官移植前置作業流程,包括書面資料需傳真或掃描電子檔傳送給受贈醫院、電話聯繫需有複誦機制二度確認,以免出錯,若未落實導致人員傷亡,將負刑事責任,且會依《醫療法》處五萬至五十萬元不等罰款。
石崇良並指,今台大就會送檢討報告至衛生署,對其懲處結果兩周內出爐,最重可處停止移植業務處分,一旦確定,衛署會協助患者轉院。石指現於台大登錄等待器官移植約有一千八百人,而國內每年約有兩百一十名器官捐贈者,少了台大,其他醫院仍能因應。
組三團隊處理善後
針對台大案後續,衛生署昨決定組成三組專責團隊,每組十人,第一組為調查小組,召集北市與南市衛生局長、器捐協會等人士參與,盼盡快對台大做懲處。
第二組團隊是成立受害者關懷小組,由心理師、社工師等,主動拜會病人、家屬以及捐贈者家屬,提供必要協助。第三團隊為醫療諮詢小組,由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邀請學者協助五位被植入愛滋器官患者的後續醫療事宜。
醫療改革團體、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召集人孫友聯認為,個別醫院既然可能疏失,表示過去政策不夠明確,不能只懲處了事,藉此事件政府設防火牆、亡羊補牢是對的方向,防錯機制應立刻執行。
記者許佳惠、陳麗婷、吳家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