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器官捐贈 曾造福愛滋患者【2011/08/29 中國時報】
張翠芬/台北報導
身染疾病一定不能捐出器官嗎?那可不一定。由於國內器官來源不足,當醫院勸募到器官,醫院會對捐贈者進行B、C型肝炎、梅毒、愛滋病毒篩檢,瞭解捐贈者的各個器官功能、身體狀況,在國內B、C型肝炎器官可供有抗體的病患移植,在國外,也有愛滋感染者捐出器官,再植入愛滋患者的前例。
好心捐出兒子器官的母親,因不知道兒子感染愛滋而不斷自責;但難道罹患疾病的人,就無法捐器官遺愛人間了嗎?
台灣移植醫學會理事長李伯璋表示,器官捐贈者都須經過愛滋、梅毒、B肝、C肝炎等檢驗,再報到器官捐贈登錄中心,比對血型等資料,並分配給病情緊急的優先患者,最後由移植醫院執行手術;愛滋病患當年不能捐器官,但感染B肝、C肝炎病毒的器官,可供有抗體的病患使用。
心臟移植權威、振興醫院心臟醫學中心主任魏崢表示,愛滋病毒雖然可怕,但感染了並不見得會立即發病,不過,移植病患手術後身體較虛弱,又要吃抗排斥藥和抗愛滋藥,身體的負荷當然比較吃重。
不過,有些病患會評估利弊,如果沒有人捐心,是要等到心臟衰竭,還是有條件的選擇植入的器官?魏崢說,C肝已有藥物治療,一名本身沒C肝的病患評估後,願意接受C肝腦死者所捐的心臟,日前已順利完成移植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