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台大明顯醫療疏失【2011/08/28 聯合報】

陳俐君/台北報導

台大醫院誤將一名愛滋感染者捐贈的器官移植給其他病患,目前已知造成五名器官受贈者面臨愛滋感染風險。疾管局表示,現在已緊急針對病患施行預防性投藥;衛生署也要求台大醫院,除了向家屬道歉,最遲在本周二前,提交完整報告。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台大醫院上周四(廿五日)發生男性愛滋感染者捐贈器官,導致病患受感染事件。據了解,台大在上周五發現捐贈者疑似感染愛滋後,緊急用快速篩檢與西方點墨法等方式雙重檢測,廿六日結果出爐,確認發生疏失,除了主動通報受贈器官之一的成大醫院,也同時向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通報。

石崇良表示,台大醫院是全台進行器官移植個案數最多的醫院,早已針對器官移植流程,建立標準作業程序,「不該犯下這種錯,明顯有業務疏失」。目前正要求台大從今天起,三天內提出調查報告,釐清責任歸屬;若確定是因院內業務疏失,造成病患損害,院方除了會被處以罰鍰,移植相關業務部門,也將處以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若為醫事人員的過失,將依醫事人員法規懲處。

石崇良指出,衛生署除了要求台大醫院深切檢討,也要求提供受贈者完整照顧,並要主動向受害病人與家屬致歉,並說明原委;全案的責任歸屬,將在調查完畢後,視情節給台大醫院行政處分。

【記者陳俐君/台北報導】人在美國匹茲堡訪問的衛生署署長邱文達表示,已在第一時間接獲醫事處通報,對於台大醫院的疏失,感到痛心。

他表示,目前優先關心受感染患者健康狀況,快給予預防性投藥;其次是立刻檢討移植流程疏失;再者則是要求院方持續追蹤患者後續狀況,並要求加強醫護人員與病人安全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