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未告知 懷孕女醫赤手插管遭愛滋病患噴血【2011/08/19 NOWnews】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林口長庚醫院麻醉部一名女醫師懷有三個月身孕,因聽到院內呼叫,緊急前去為病患插管,她沒戴手套插管,患者突然噴血,在場四名醫護人員急忙退後,直到女醫師完成插管,四人才告知病患是愛滋病患者,導致女醫師情緒崩潰;院方則表示會對女醫師做健康追蹤,不會處分該四名醫護人員。
據悉,11日麻醉科女醫師聽到院內呼叫,前往為感染科病患插管,她赤手緊急為病患插管,病患卻噴血到她雙臂與身上,女醫師擔心病患失血過多,要求病房內各兩名醫師及護士幫忙,沒想到四人突然往後退,並戴上護目鏡等防護設備,等女醫師替患者插完管時,四人才說患者已感染愛滋病。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該名女醫師情緒潰堤,因大受打擊剪去長髮,回家也不敢抱大女兒;因愛滋檢驗有六個月空窗期,現驗雖沒有感染,但並不代表一定安全,她擔心腹中僅三個月的胎兒受到影響,天天以淚洗面,還到精神科諮商。
此事也引發不少網友大力抨擊四名醫護人員,「沒道德」、「自己後退,卻將孕婦叫到第一線,醫院還說沒有法律責任」、「要孕婦支援,卻沒告知要急救的是愛滋患者」 ,甚至譴責他們「沒有醫德」。
進行治療需戴防護用具 毋規定要事先告知病情
林口長庚醫院表示,這名病患因突發呼吸衰竭,才請女醫師支援,事後評估女醫師感染風險低,不會替她預防性投藥,也不會處分在場四名醫護人員;但院內許多醫護人員對院方作法感到不滿。
根據長庚醫院規定,醫師在做插管等侵入性治療,應戴口罩、手套、護目鏡及隔離衣等配備,但卻未明文規定,要求支援單位需告知支援醫師患者病情。但衛生署醫事處強調,醫師誓詞中有「要對同僚有愛護之心」,知情不說雖未違反法令,但有違倫理。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發言人施文儀表示,若女醫師被噴到血液的皮膚有傷口才會感染,否則感染機會不大;台大醫院副院長張上淳指出,醫師做侵入性治療要主動穿防護設備,女醫師這方面也有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