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患戀物症 偷馬靴被起訴【2011/08/09 中央社】

基隆市9日電

基隆1名擔任社區保全的郭姓男子,利用職務之便,竊取住戶的馬靴13雙,並辯稱患有戀物症才行竊,基隆地檢署認為,就算有戀物症也不會不知偷竊是違法,依竊盜罪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今年2月上旬至4月期間,擔任保全的郭男,趁機徒手竊取住戶放在走廊的女用馬靴,前後10次共竊得13雙馬靴。

經受害人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揪出竊嫌,發現竊賊竟是身穿制服的保全人員,警方調查,36歲的郭男已婚,與妻育有1名6歲女兒。

郭男向警方供稱,前女友愛穿馬靴,雖分手10年但無法忘懷,因此看到馬靴就情不自禁想偷。

起訴書表示,郭男承認有竊取女用馬靴行為,但辯稱是因為罹患戀物症使然,「不知道自己會這樣」。

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郭男雖經醫院認定罹患戀物症、強迫症疾病,但診斷證明書指出,症狀不會讓病人無法辨識違法行為。且郭男曾因竊取女鞋吃牢飯,認為郭男主觀上知道自己偷竊,今依竊盜罪嫌將郭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