慾望男 上網徵求活春宮 [2007/04/06 蘋果日報]

慾望男 上網徵求活春宮

「飯店錢我付只想欣賞」被逮求饒

【林群浩╱台中報導】桃園縣一名葉姓包商在色情聊天網站上,看到有人在換妻俱樂部留言,他心生好奇也留言說:「飯店錢我來付,只想欣賞妳們做愛,讓我加入更好」,由於內容涉及金錢交易,豐原警方傳喚到案後,葉嫌坦承上網留言,訊後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函送法辦。

好奇惹禍
警方調查,一名未婚的葉姓男子(四十八歲)日前在住處上網時,看到「帥哥美女留言板」上有人刊登「我們是南部的情侶,想找情侶、夫妻或單女(網路用語,單獨一名女子)聯誼,希望有興趣及單純的你們先聊聊,瞭解彼此以後再決定,不涉及金錢和違法,費用單女由我們出,情侶則平分。」

「願讓我加入更好」
葉姓男子發現後,立即以「中壢男」的名義留言回覆,並且表示「飯店費用我來付,只欣賞妳們做愛,或是願意讓我加入更好」,最後還留下個人即時通帳號,以方便與對方聯繫。
執行網路巡邏的警員發現留言內容涉及金錢交易,已明顯觸法,遂根據網路IP位址深入追查,鎖定帳戶持有人葉男涉有重嫌,上月中旬通知他到案說明。葉嫌坦承上網搜尋聊天室發現換妻的話題很有趣才好奇留言,不知道違反法令,他還向法官求情:「希望給我一次機會!」
不過警方指出,網路上換妻或換夫的訊息十分氾濫,但其實多半都是色情業者招攬客人的噱頭,甚至有人聯繫後反倒被騙錢,提醒民眾不要一時「性」起,反而成為歹徒詐騙的目標。
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所長林燕卿則表示,「換妻」、「換夫」的行為在外國行之有年,但參加人數並不廣泛,會加入「換妻」俱樂部的民眾,多半是對現行婚姻制度的反叛或想要嘗鮮,為符合「合法且公平互惠的原則」,利用交換的方式更換伴侶,以躲過妨害家庭等法律規定。

換妻只是少數現象
林燕卿指出,畢竟交換伴侶的行為「只是社會大環境內的一種少數現象而已」,且東方文化對於性總是存有莫名的恐懼,因此「換妻」的這種行為,應該不致於會形成全民運動。
林燕卿強調,外國曾經做過為期五年的交換配偶真人實驗,發現確實有少數人會在第一次重組過程中找到另一段真愛,她認為:「愛情其實禁不起考驗,唯有不斷改造自己,才能延續婚姻的廣度與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