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國中爆師生戀 男師停聘調查【2011/08/03 自由時報】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

屏東縣一所國中發生師生不倫戀事件,國三女學生在期末向未婚男老師傾訴愛慕之意,家長發現雙方的傳情簡訊,氣的找上學校要求校方斷絕這段畸戀關係,校方初步調查屬實,已將男老師停聘調查。

國三女生畢業前開始

未婚的男老師小馬(化名)在學校極受學生歡迎,經常與學生們打成一片,學期末時,許多應屆畢業學生都捨不得分離,其中一名女學生小可(化名)大膽向老師表達愛慕,得到小馬老師的正面回應,在學期末開始這段戀情。

知道這段畸戀見不得光,雙方瞞著其他師生默默滋生愛苗,情到濃時也曾在校園內摟抱,直到學生畢業後,家長發現孩子的行為舉止有異,意外在女學生的房內發現雙方聯絡的簡訊等證據,驚訝之餘到學校要求校方協助斬斷這段關係,希望還給女學生全新的就學生涯。

校方表示,上週接獲消息後立刻成立校內性別平等委員會,依規定先將老師停職調查,初步發現男老師對於與學生發生戀情深感後悔,女學生的心情也相當難過,雖然雙方強調並未發生親密關係,但女學生未成年已違反規定,相關案情仍有待進一步調查。

縣政府教育處副處長郭文瑞表示,目前校方已經進行調查,也針對這名老師及學生進行心理輔導,待調查結果再做適當處分;他也指出,教育處一再告誡教師,國中小學生在情感上懵懂,在語言及肢體上要嚴守分際,希望師生們謹記在心。

人本要求制定明確規範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師生戀基本上是一個不對等的關係,因為學生根本心智未成熟,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合適,發生這樣關係的老師,是否仍適合教職也值得商榷。

馮喬蘭表示,這類事件一再在校園內出現,也期盼政府能制定明確的規範,例如「師生不得單獨在私密場合見面,除非報備校方許可」之類的條款,而不是以「彼此尊重」之類的說詞造成模糊空間,減少類似的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