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化學去勢 配套不足問題待解【2011/07/28 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陳昭妤台北報導】性侵害防治法修正草案今天在立法院舉行第二次公聽會,針對立委提案的性侵犯強制治療主張,精神科醫師李光輝在會中表示,化學去勢應只適用有高再犯可能性的對象。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則指出,國內目前能進行化學去勢的專家不足,衛生署應先培育人才,以免刑度不穩侵害人權。

根據性侵害防治法草案第22條之1,性侵加害人經鑑定、評估後,如果有再犯危險,須送醫院強制治療。對此,中正大學犯罪防治所所長鄭瑞隆表示,法務部、內政部及衛生署應盡速合作召開協調會,以最快速度建構性侵犯治療專區,若專區專責醫院未能盡速建構並運作,則政府應廣邀有此治療專業的公私立醫院先做承接。

姚淑文則認為,專業人才不足是問題所在,且刑滿後應在監獄內或醫院實行治療也有疑慮。她表示,目前國內實行性侵犯治療的專案醫院床位不足,醫院設置的地點也須考量社區居民的反彈,最重要的是,醫院是否有辦法配合法務部的政策協同治療,她認為性侵犯治療仍有許多問題待解決。

針對化學去勢,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律師顧立雄反對,他質疑化學去勢的效用,也認為有違反憲法比例原則的可能,應審慎評估。李光輝則表示,性侵犯的治療應循序漸進,化學去勢無法適用所有類型的性侵犯,應先篩選評估是否有高度再犯可能或高危險性,才能順利對焦治療。

此外,本次公聽會也談到青少年性侵犯的處遇問題,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副教授林明傑認為,性侵害防治法是特別法,不應排除青少年性侵犯,因此性侵害防治法草案第20條應納入青少年保護管束條款,協助矯正犯罪青少年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