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除罪化 日日春:是性交易入罪化【2011/07/15 台灣醒報】
陳昭妤
爭議多時的性交易除罪化,昨天終於定調,未來將採娼嫖共罰,各地方政府也將有設置紅燈區的自主權。日日春關懷協會執行長鍾金竺受訪時表示,娼嫖共罰不是除罪化,是全面入罪化,應該直接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刪除,讓性交易合法化。
對於設置性交易專區,也就是俗稱的「紅燈區」,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建議,區域須大,且最好能有天然屏障和明顯標誌,讓其獨立性增加。此外,政府也應加強區內的治安管理,因色情行業常引起黑道介入,如不小心,可能使治安惡化。他也表示,如果已設置專區,那麼專區以外的性交易便應嚴格取締,避免非法交易,延伸更多不必要的問題。
然而,鍾金竺並不贊成設置性交易專區,她認為,那是對性工作者的歧視。她強調,性交易是男女雙方合意的行為,在沒有違法的情況下,它比一些掛羊頭賣狗肉的營業場所單純,政府與社會不應以有色眼光看待。鍾金竺也指出,日前提出的性交易除罪化草案,是將原本的罰娼不罰嫖,改為娼嫖皆罰,只在例外情況時才不罰。她認為,整個架構仍禁止性交易,使弱勢性工作者的權益依舊難受保障。
鍾金竺以台北市政府為例,一年1000多件取締性交易的案件中,有600到800件是取締街頭的高齡流鶯,而這些流鶯只佔性交易市場上的2成,真正大宗的酒店、理容院,因為後台夠硬,反而能逃避取締。她表示,即使走向除罪化,這類特權營業的情形仍會存在,政府應正視並解決。以保障弱勢性工作者。
性交易除罪化是否合宜?蘇家宏表示,只要相關配套措施完整,例如專區治安的控制,並且注意娼妓與嫖客間的罰則公平性,則除罪化有其意義,也有未來性。至於性交易除罪化是否能保障性工作者的權益,鍾金竺則不置可否,她認為,業者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期望在努力下,能讓性交易完全合法化,保障正當營業的性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