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光浴也有18禁【2011/07/10 工商時報】
鍾志恒
加拿大每年有許多沒機會到陽光海灘享受陽光的年輕人,為擁有一身古銅膚色而到美容院使用日光浴床讓自己更健美。但研究發現30歲以前經常使用日光浴床的年輕人,罹患皮膚癌風險較一般人高75%,因此加國許多地方要立法限制18歲以下不得使用日光浴床。
加拿大癌症協會(CCS)表示,35歲以前常使用日光浴床來曬黑皮膚的人,罹患黑色素瘤機率較正常人高出75%。明尼蘇達大學研究甚至認為30歲以前的有同樣高的罹患機率。
黑色素瘤是致命的皮膚癌一種,患者常見於15到29歲的年輕族群。加拿大卑詩省的衛生局官員肯達爾(Perry Kendall)指出,日光浴床的紫外線光是一種致癌物,在青少年期間常使用的話,就會增加罹患惡性黑色素瘤的風險,因此認為禁止少年人使用是相當重要。
轉變青少年根本觀念
在加拿大許多地方政府已經或準備要立法禁止的同時,有機構認為要從青少年觀念的根本上著手。CCS在溫哥華島上的Lambrick Park高中針對應屆畢業生舉行「不曬日光浴床」運動,結果反應非常好,負責運動的學生領袖麥莉倫(Ally McLaren)表示其班上88%同學都宣示「不曬」的決心。
麥莉倫之所以積極參與,是因為與之十分親近的叔叔死於癌症,讓她意識到癌症之可怕,所以決定投入CCS活動,透過張貼海報、設立詢問處和在集會上播放幻燈片講解,來告訴身邊的朋友有關日光浴床的危機。CCS認為由年青人之間的同儕效應最能發揮影響力。
儘管在應屆畢業生裡有不錯的回響,但麥莉倫發現低年級生的炫耀心態最難被說服,因此她希望能更努力,讓他們知道曬日光浴床的可能後果。
另一運動領袖梅菲(Kathleen Murphy)跟麥莉倫都認為,貪圖外表健美是最難說服這些人的重大因素。梅菲指出,媒體不斷灌輸大家有一身古銅色外表就是健美的觀念深植年青人的腦海裡。
曬日光浴床的三大迷思
此外,CCS還列出三大迷思。首先以為曬日光浴床是安全。其實任何改變膚色的作為都會給皮膚造成傷害,容易讓發育未完全的少年患上皮膚癌,而且設備所放射的紫外線,較夏日中午強5倍,傷害性更大。
第二,以為先用日光浴床曬皮膚能保護日光的曝曬。其實日光浴床最高只給予2到4防曬係數(SPF),這根本不足以保護皮膚。
第三,以為日光浴床能提供維他命D。其實日光浴床並非取得維他命D的安全途徑,避免艷陽曝曬幾分鐘或直接補充維他命D,反而是更安全取得足夠維他命D的方法。
由於日光浴床對少年人的危險性相當高,因此卑詩省的衛生局長麥德莊(Mike de Jong)最近表示正尋求全省禁止18歲以下人士不得使用室內日光浴床。雖然卑詩省首府維多利亞市議會在1月已投票通過立法禁止,但因為3月當選的新女省長柯拉克(Christy Clark)要任命麥德莊為新局長,和他要推動全省執行,因此外界之前預期維多利亞的地方禁令要到7月才能執行。
其他地區包括溫哥華海岸衛生局和弗雷澤衛生局都在尋求類似的禁令。新斯科細亞省最近也通過立法禁止18歲以下人士使用日光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