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報告 同性結婚研擬開放【2011/07/11 聯合報】

李順德、王光慈/台北報導

總統府國家人權報告撰寫小組正草擬國家人權報告。撰寫小組六月底開會,首度觸及同性戀可否組織家庭的敏感議題,多數與會者主張應正視同性戀組織家庭的人權,認為政府應朝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方向努力、研究。

國家人權報告撰寫小組也同意未來應修改民法,將男女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訂婚年齡修正為十七歲。目前男性法定結婚年齡為十八歲,女性為十六歲,男性訂婚年齡為十七歲,女性為十五歲。

對此總統府表示,總統府國家人權報告「連架構都還沒確定」,一切言之過早。

監察院副院長陳進利於六月二十七日主持國家人權報告撰寫小組會議,與會者包括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李念祖、撰寫小組成員廖福特、許秀雯、姚孟昌及嚴祥鸞等。在討論婚姻及家庭保護的人權議題,兩位與會者提及是否將同性戀組織家庭納入「國家人權報告書」內容,引發熱烈討論,陳進利裁示列入國家人權報告「遠景」內容。

陳進利說,他本人是基督徒,反對同性戀結婚,宗教團體反對更為強烈,因此政府馬上同意同性婚姻合法化仍有困難,但大方向應朝同性戀可組織家庭做努力及研究,正視同性戀組織家庭的人權。國家人權報告撰寫小組將於下次會議再度審查同性戀組織家庭議題。

陳進利表示,政府將於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提出國家人權報告書,內容包括各層面,同志婚姻課題也是一個課題。國家人權小組也請與會內政部、法務部、司法院就同性婚姻的統計資料研究,於下次會議提出。

美國紐約州參議會於六月二十四日,以三十三對二十九票批准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日前電視節目主持人陶晶瑩也以同性婚姻問題當面詢問台北市長郝龍斌,郝龍斌說,未來台北市可朝此方向努力,使得同性戀婚姻議題成為各界注目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