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異語:秀場三十年看盡人間滄桑【2011/07/04 蘋果日報】
Q:你經營台灣秀場30餘年,怎看藝界人生?
A:我18歲進這個圈子,從早期的歌廳秀、餐廳秀、牛肉場到現在的賣場歌廳,我都有參與。最早叫歌舞劇團,那時大家沒有任何休閒娛樂,通通都到歌廳聽歌。我先在三重一家歌廳當駐唱歌星。當時歌廳最紅的是月薪2千,最低6百,那時代5萬就可以買一棟房子,賺2千塊等於現在的2百萬。2年後我去當兵,加入龍吟藝工隊,踏入娛樂圈。
想登舞台先陪睡
民國73年歌廳改叫秀場,接著餐廳秀很流行,餐廳一間一間開,後來一間一間倒,因為豬哥亮歌廳秀錄影帶拍太多,觀眾不到現場看,歌廳秀全完蛋。接著我看到別人開歌舞團都賺錢,想說轉型成牛肉場,跳脫衣舞。很多歌星年輕時,都到過牛肉場唱過歌,牛肉場門票1百塊自由進出,還有觀眾帶便當進來吃。以前的藝人比較笨,為了討生活,叫你脫,你就脫,如果警察來站崗,我們就等警察去小便,藝人趕緊脫個5分鐘也好。牛肉場盛行10幾年,我一個禮拜可以賺一個書包的現金,發完薪水,還有4分之1是我的。
Q:這行收入多,曾迷失過嗎?
A:多少出過問題。像我曾做到同時有4家歌廳要我主持,我只能答應一家,有次我工作結束,出電梯就被打。恐嚇也有,但有管區在,開秀場要給管區錢,萬一碰到黑道,才會有人罩。其實明星錢賺得多,就可能迷惘,賭博、包養通通有。我曾玩期貨一晚輸27萬,我就不玩了,也曾喜歡一個人,心甘情願花幾百萬。
Q:這種包養算潛規則嗎?
A:以前要進演藝圈,別人要摸你,你要讓人家摸!我就碰過好幾個,當下內心會掙扎,這種是看自己,沒什麼OK不OK的,反正也不會死,差別在機會多跟少。如果能配合,事業就會順,不配合就可能被打壓。像早期的金龍酒店,很多男歌星想登金龍的舞台,就要先配合某位經紀人的芙蓉台(意指:陪睡)。我心想,要從駐唱歌星,變成秀,睡一覺,我願意啊!
Q:怎麼看秀場的起落?
A:在演藝圈,沒心機就沒舞台,有些人為了要紅不擇手段,否則有「才」也不一定有用,靠的還是交際,你要先去製作人家打一打麻將,才有節目可以上。所以收入不穩定,比臨時工還難賺。看到這麼多資深藝人沒工作,上電視還要給錢,很像演藝圈的弱勢,藝人最怕就是沒觀眾,我就開幾間賣場歌廳,讓資深藝人有點工作做,多少能賺點錢養家。
在演藝圈這麼久,被欺負沒關係,頂多這個朋友不要交就好,有時會感慨。台語歌壇一位大姐,來我歌廳駐唱,先預借5百萬,唱6個月,還有1百多萬沒有還,感慨在哪?不借錢,我跟她是朋友,借完後人都不往來了。
其實演藝生命是有限的,每個藝人都會過氣。叫我現在回頭看,我會覺得當藝人太多不自由,還是離開螢光幕,做自己卡快樂!
記者許家峻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