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PO文批同志餐廳挨告 情節屬實不起訴【2011/06/30 中國時報】
李忠憲/新北市報導
施姓男子在自己臉書上PO文,寫出他和友人到北市知名同志餐廳「愛情萬歲」消費,不但喝到過期啤酒,老闆還會對酒醉的客人毛手毛腳,甚至帶到廁所要求口交,遭沈姓老闆控告妨害名譽。原本檢方以為只是消費者惡意中傷店家,經傳來證人訊問後赫然發現文章內容屬實,廿九日處分施男不起訴。
該店負責人「豪哥」日前發現,施姓男子在臉書上寫文章痛批他「雖是老闆但是沒老闆樣,客人喝醉,他會拖著客人幫他吹『簫』」等語,「豪哥」認為內容不實,便控告施加重誹謗。施男堅稱當天去消費,發現啤酒沒有氣,才知道已過期三個月;另同行友人哭著從廁所出來,一問之下才知道「豪哥」要求幫他口交。
檢察官據報,將「阿星」及其他兩名證人傳喚到案,證實確有其事。施男PO文出於警告、提醒目的,即無誹謗故意可言,昨以罪嫌不足將施姓男子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