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兒少法 內政部竟參考民調【2011/06/13 蘋果日報】

【黃揚明╱台北報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引發新聞自由與兒少權益爭議,內政部昨公布民調,七成民眾認為報紙刊登血腥、色情等事件情節太詳細,五成四民眾認為報紙報導暴力等事件時並未自律,而高達九成民眾贊成由報業同業公會訂定新聞自律機制,自律失效再由政府邀相關團體裁定。

民調顯示,八成六民眾認為報紙刊登血腥、色情、自殺、吸毒等事件細節,對兒少身心造成不好影響;七成九民眾贊成報紙應比照出版品普級規定,不能有描述血腥、色情等細節文字、圖片。對「梧桐妹條款」,九成五民眾支持以法律規定媒體報導離婚夫妻爭奪孩子撫養權,不得揭露兒少個資。該民調本月八至十日進行。

「國會可以廢了」

對此,《蘋果日報》社長杜念中昨表示,內政部願用民調作為立法修法的參考,立意甚佳;但是許多立法修法的細緻之處,受影響者以及權衡重要的價值衝突,絕非一般公民所能理解,「否則任何法案皆可以公投、民調決定,國會可廢除了!」市場機制是決定報紙能否存活的唯一標準,《蘋果日報》一向尊重讀者的批評以及建議,隨時調整內容。

聯合報系發言人項國寧也質疑,以民眾單一面向的直覺反應做為修法判準並不適當。《中國時報》副總編輯張景為說,報業公會與內政部積極研商務實修法,就是希望達成民眾對媒體自律的期待。

《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指,各報已有共識,希望以自律為主,自律不成再他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