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言語性霸凌 湯德宗認為違反言論自由【2011/06/09 聯合晚報】

張文馨/即時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性平教育法修正案,校園內發生以性霸凌字眼辱罵,嚴重者可退學。大法官被提名人羅昌發和湯德宗都認為,修法有些過嚴,危及憲法保障的受教權和言論自由。

湯德宗指出,退學會涉及憲法權利受侵害的問題,尤其是人民有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回到學校場域來說,每個人都會犯錯,因為學生說了什麼話而受到嚴厲處分,就立法而言可能比較嚴格了一點。另一方面,言論自由的界線常常會引起憲法爭議,尤其是小孩子的說話,希望能夠避免這麼嚴格的限制,同時也是保障受教權和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