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經驗/制裁霸凌 用校規處分【2011/06/08 聯合報】

東京特派員陳世昌/七日電

問有孩子在日本上過學的父母,日本是否有類似台灣今天三讀通過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幾乎所有人都搖頭說,沒聽說過。

日本校園環境,當然也有相互以性別鄙稱來調侃的情事,但這些行為都還不至於動用法令,如罵人「娘娘腔」或「男人婆」,在日本不會受到法令處分。

一位台灣媽媽的孩子在日本從小學念到大學,她說,孩子在學校偶爾有與同學相處不好的時候,這時老師會找雙方家長到學校相談,共同解決問題。

日本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世界上相當有名,但是防止霸凌,至今也沒什麼特別的法令,只是要各學校多注意,最多用校規處分;除非已涉及刑事訴訟的範疇,才會動用法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