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個資不公布 民間憂慮【2011/06/01 立報】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行政院院長江宜樺於1日表示,未來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後,所有高再犯的性侵犯刑後都必須接受強制治療,因此沒有必要公告性侵犯個資。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發言人EVA表示,對內政部的做法有相當疑慮。

白玫瑰籲通過梅根法案

民國99年由於發生性侵女童輕判案,民間團體發起白玫瑰運動,而民國100年發生性侵前科犯出獄後就性侵殺人事件,讓民間團體要求盡速通過台版梅根法案,公布性侵犯個資以達成社區預防。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也進入初審階段。另外,行政院在日前行政院批准法務部矯正署的性侵害刑後強制治療專區計畫案,預計民國102年落成,專收刑滿卻具高再犯率的性侵更生人。

江宜樺也在1日指出,所有高再犯可能的性侵犯刑後都必須接受強制治療,直到獲評估為再犯危險降低,才能重返社會,因此沒有必要公告性侵犯個資。

缺乏中再犯配套

不過,EVA表示,如果有高再犯可能的性侵犯需要強制治療,中再犯可能的性侵犯仍無配套治療措施,也無法確保其他性侵前科犯在沒有接受治療的情況下不會再犯。另外,EVA也強調,性侵害刑後強制治療專區計畫案要到民國102年才落成,民眾無法得知在民國102年之前刑滿被釋放的性侵犯會流向何方。再者,光是目前刑滿出獄的許多性侵犯,政府也無法掌握行蹤。種種考量之下,內政部拒絕公布性侵犯個資的決定更讓民間產生相當大的疑慮。另外,政府是否評估過性侵害刑後強制治療專區所能容納的人數是否經過審慎評估,也是另一個民間團體關注的重點。

性侵犯應分級分類

EVA指出,白玫瑰運動等民間團體主張,政府應該積極發展有效評估性侵害加害人的科學性工具,依性侵犯的危險性分級。愈危險的性侵犯,應公告愈多性罪犯資料於大眾,並不是每個性侵犯公布的資訊都相同。例如美國依罪犯危險性分級,最危險的性侵犯,政府主動通知社區,次危險者公布於網路供民眾查詢等。對於再犯危險性低的性侵犯,如兩小無猜類型或非累犯則不列入開放查詢。另外,對於經嚴謹評估後,少數因生理因素所引發的性犯罪者,也應以周期性的荷爾蒙治療抑製性衝動方式做為輔助治療。而相關研究顯示這種治療方式對於戀童罪犯罪相當有效。

EVA也指出,政府更應該加強對於性侵犯的監控。以 台灣目前的腳鐐式科技設備監控,無法確實掌控加害人行蹤,政府應儘速改善科技設備監控功能,對於高危險之性犯罪者施以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確實掌握受監控者的行為。

EVA指出,不論政府採取何種的做法,至少都應該做到將所有性侵犯分級分類,才能有相關的配套措施。而白玫瑰運動所倡導的梅根法案,也必須在政府各公務單位有相關配套的情況下才能實施。EVA也強調,如果內政部拒絕在沒有完整配套的情況下公布性侵犯個資,白玫瑰運動相關團體將會不斷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