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再協商「別擋新聞自由」【2011/05/28 蘋果日報】

【何哲欣╱台北報導】內政部本周三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爭議條文提新版本,但北市報業公會仍質疑戕害新聞自由,立院衛環委員會下周三將再協商。報業公會在協商前將把公會版本送給該會朝野立委,希望立委別幫內政部背書。

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昨說,內政部暫時無再修正的意見,協商時文字怎調整,尊重立委意見。

衛環委員會去年底初審通過《兒少法》修正草案,規定報紙不得刊載描述犯罪等有害兒少身心健康內容,另兒少若是家暴、親權行使等事件當事人或關係人等,媒體不得刊載足以辨別身分的資訊,引發反彈,內政部提新版,媒體仍無法接受。

「犯罪2字須刪除」

《蘋果日報》社長杜念中昨批,「犯罪」兩字定義不明確,一定要刪,不然犯罪新聞包山包海,像前總統陳水扁貪污案也不能報導,「媒體只能歌功頌德嗎?」聯合報系發言人項國寧說,希望政府別箝制新聞自由。《中國時報》總編輯王美玉說,尊重兒少權益,但修法也應尊重新聞自由。《自由時報》發言人蘇宇暉說,內政部版讓媒體窒礙難行,希望內政部尊重媒體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