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頭髮性騷擾? 法界:難構成【2011/05/09 聯合報】

沈旭凱、何祥裕/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教師會理事長林雅菁表示,男學生因靠近聞女同學頭髮香氣,遭指控似疑似性騷擾,有無小題大作,因雙方說法差別很大,需待調查小組的調查結果,做為性平會決議的參考。

林雅菁說,不會只因單一「聞香」而認定,會視同樣動作的頻率、是否經常這樣做,有無其他動作等綜合後判斷。

中和國中校長丁澤民表示,由於女學生吐露不只一次被騷擾,因此這次遇到男同學聞髮香動作,心裏可能會有比較強烈的反應,這是可以理解的。小六生雖未進入青春期,在這學習階段,男女學生都要學習彼此尊重,尤其男學生更應設身處地,體諒女同學感受,學習適當的讚美。

法界人士認為,構成言語性騷擾,必須以歧視或侮辱等字眼,或許女學生認為被冒犯,但好香兩字恐難構成言語性騷擾,男學生若未碰觸女學生身體,只能說男學生行為不當,距離觸犯性騷擾防治法可能還有一段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