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出獄 檢警、衛局無縫監控【2011/04/15 自由時報】

〔記者林良哲、張協昇、蘇金鳳/台中報導〕

為防止性侵犯出獄後有再犯之虞,台中監獄與檢警首度對因性侵案服刑期滿出獄的李姓男子實施「無縫接軌」監控,昨天上午李某出獄時,立刻被台中市政府警局婦幼隊人員帶到警局報到,而獄方也提早通知性侵害防治中心與台中市衛生局,以便接手辦理後續輔導及治療工作。

昨天上午9點17分,台中市政府警局婦幼隊人員到台中監獄,將李某帶走,為躲避記者拍攝,警方還從監獄側門進入,使得李某沒有跟昨天出獄的其他受刑人一樣,直接從監獄大門離開。

台中監獄指出,30多歲李某因犯下強制性交罪,被判刑3年9個月,因適用舊法,不用戴電子腳鐐,但被評估為「中高危險群」,因此將要求他接受治療及輔導。而李某在出獄之前,獄方也特別讓他填寫「關懷卡」,其中內容包括必須到指定醫療處所接受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等項目,避免再犯。

警方指出,警方昨接走李某完成報到手續後,立刻帶他到指定醫療處所進行身心評估,出獄一個月內,警勤區員警每週都會前往李某住處訪查一次,經評估後若仍屬「中高危險群」,員警仍每週固定訪查一次,最久將管制訪查3年,若非高危險群,則改為每月訪查一次,但李某每半年仍需主動到分局報到。

警方說,李某出獄後表示服刑期間他母親過世,讓他改變很多,他決心改過自新,盼外界給他機會。

台中市衛生局指出,已安排醫院及適當的心理師進行評估,李某屬於中高危險級,但因有經濟需求,更生保護協會已幫他找到工作,而他從下週開始要接受心理師為期3個月,一週一次、一次一小時的心理輔導。

在完成心理諮詢後,會再進行評估,若評估通過就可結案,但若評估還有可能再犯,就需要再進行6個月至1年的心理諮詢。

衛生局表示,若在進行心理輔導時,被輔導者無故缺席,就會立刻通報警方。

19日還有一位性侵犯期滿,衛生局表示,全市有13個責任機構,一旦該性侵犯出獄,會安排到附近的責任機構進行心理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