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裸照Po網交流 男子觸法【2011/04/08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8日電)

南投縣劉姓男子涉嫌利用網路相簿作為兒少裸照的交流平台,想看照片者還得用自己的裸照或提供兒少裸照作為交換,警方接獲檢舉後查出IP位址,今天將他移送法辦。

刑事警察局偵九隊日前接獲網友檢舉,指有人利用無名小站相簿,上傳未成年兒童及少年裸照,作為兒少裸照的交流平台。

警方立即展開調查,發現嫌疑人雖將相簿以密碼上鎖,但網站留言板中有「要看照片的用自己的裸照來換或有國高中生的裸照最小最軟的來換」等露骨留言。

經偵九隊比對網路帳號資料及上網IP位址後,鎖定南投縣竹山鎮21歲的劉姓男子涉有重嫌,7日會同竹山警分局偵查隊持搜索票前往搜索,當場於劉嫌電腦中發現大量未成年兒童及少年裸照。

竹山警分局偵查隊指出,劉姓男子高職畢業後無業在家,警訊時供稱,相簿中的兒少裸照均從網站中擷取,將兒少裸照上傳至相簿與網友分享,純粹是無聊、好玩。

竹山警分局表示,劉姓男子的行為已涉嫌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散布未成年猥褻物品罪,今天依法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