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專區拋球給地方政府 縣市要研議【2011/04/07 中廣新聞】
彭清仁
內政部昨晚表示,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將在今年11月失效。但考量尊重地方政府自治原則,未來地方政府可自行規劃性交易區域,性工作者也可依法提出申請登記,未在專區內性交易,不管娼、嫖都罰。由於茲事體大,各地方政府對內政部丟出的球,都表示還要再研議,不敢有太多回應。
內政部表示,經行政院人權小組考量尊重地方自治精神,未來地方政府可於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遊憩用地範圍內,以避免影響居民生活品質為原則,規劃性工作者,得從事性交易特定區域,但必須距離文教、宗教設施適當距離。由於議題實在太大,地方政府貿然接到內政部拋出的球,顯然有些意外。
以新竹縣和新竹市為例,目前根本都還沒選定符合條件的地點,也沒有意料到內政部會﹂大方」的釋出管理權責!以新竹市現有的狀況,最適合的地點幾乎只有香山偏遠地區或是南寮地區,但依內政部的說法,如果未在專區內性交易,不論娼嫖都要受罰。現行管理取締的警方則是不諱言的指出,這種做法可行性並不高,相信娼嫖都不太容易接受,因為跑到大老遠去性交易,「槍仔攏冷去」!
娼嫖的接受度應該都不高。而新竹縣有十三鄉鎮市,是全縣設一個專區,還是各鄉鎮開放設立,內政部也沒有明確的說詞。但縣市政府對中央不再閃避人性的做法,則是持肯定的態度,只是施行細則還有相當大檢討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