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脫衣露屁嬉鬧 海巡署懲處【2011/04/04 中央社】

蘋果日報今天報導「海巡人員脫衣露屁眼」,海巡署岸總局北巡局表示,全案依海岸巡防機關人員獎懲標準,情節較重者記過2 次處分,另大隊長監督不周,處申誡1次處分。

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表示,馬祖岸巡大隊2 日得知,有民眾向蘋果日報爆料專線投訴「海巡人員脫衣露屁眼」不雅動作。經查影片是去年10月13日王姓志願役士兵等7 人在夜間休息時段在寢室內飲酒嬉鬧時所拍攝,並無逼迫威脅情事,經詢問相關當事人均坦承不諱。

北巡局副局長張本源表示,影片中在場的7人,3人已退伍,全案經調查後,依海岸巡防機關人員獎懲標準,王姓士兵情節嚴重,記過2 次,出聲禁止的中隊長與其他3人記過1次;另外,大隊長監督不周,予以申誡 1次處分。

至於投訴人質疑「王姓士兵此種行徑,是否得薦訓士官?」,北巡局表示,經查王姓士兵考績及游泳、跑步等測驗成績均符合招訓標準,因此依海巡士官班送訓人員評議會評選後薦報,並無資格不符及薦訓不公情事。但這次脫序行為顯有不當,馬祖岸巡大隊已撤銷薦訓,另覓適當人選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