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兒少 NCC細緻電視分級【2011/03/31 中央社】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預訂明年中細分現行電視分級制度並引進情節標示機制,同時計劃訂定專法規範頻道業者每天必須播出2到3小時兒少節目,保護兒少收視權益。

兒童節將到,NCC今天公布「兒少通訊傳播政策綱領暨行動綱領策略」。NCC委員翁曉玲指出,台灣兒童青少年已成為「螢幕族」,但現在商業無線電視台平均每天只播出80分鐘兒少節目,而且其中9成5是卡通,重播與首播比為1比1;至於有線電視,兒少節目時數更低到只佔總節目時數的6%,在在顯示兒少節目明顯不足。

翁曉玲表示,在寓教於樂、健康安全和平等近用3個政策目標下,NCC計劃細緻化現行電視節目分級制度,也就是在現行普遍、保護、輔導與限制4級外,進一步細分級數。

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指出,現行4級制度過於粗糙,例如許多連續劇雖在普遍時段播出,但卻不適合全家觀賞;再如某些卡通如「海賊王」,也不適合在普級時段播出。

但將來究竟會有多少級數,何吉森表示,NCC已聘請學者專家研究,最快明年中確定。而除了增加級數,何吉森說,未來分級制度還將引進情節標示機制,在節目播出前先告知家長節目內容,讓家長心理有準備,再決定是否讓兒少觀賞。

另外,翁曉玲表示,NCC將訂定專法,規範兒少頻道與節目製播規範,明文規定頻道業者製播兒少節目的類型、時數和時間等。至於理想的播出時數,翁曉玲表示必須通盤檢討。她認為未來無線商業電視台每天至少應播出2到3小時兒少節目,卡通不包括在內。何吉森則是估計此法可望在3年內完成。

在今天公布兒少通傳權益政策綱領記者會中,翁曉玲利用政務委員張進福在場的機會,向行政院喊話,希望行政院能提撥教科文預算中的千分之1,相當新台幣3億元,做為建立優質兒少通傳環境所需經費。

翁曉玲表示,NCC已將今年定名為兒少通傳保護元年。而今天公布兒少通傳政策綱領後,NCC將再召開公聽會,彙整各界意見,明年7月以前提出白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