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要求同學手淫 簽切結和解【2011/03/24 中央社】

嘉義縣某國小傳出男學童要求同學幫忙手淫情事,師長獲悉後,介入輔導。校長今天邀集雙方家長協調、簽切結書,初步達成和解。

校方指出,2名學童為6年級的同班同學,加上又是鄰居,感情非常要好,21日中午,甲童邀乙童至3樓廁所,鎖上門後,甲童脫下褲子要乙童幫忙手淫,乙童覺得噁心不從,想要離開。

甲童則要脅要將乙童暗戀女同學的事情曝光,乙童迫於無奈只好留在原地,甲童自行手淫直至射精。

師長昨天經由同學告知獲悉此事,校長隨即找來甲、乙童了解,甲童坦承是在家中看影片學來,因出於好奇,才會要求乙童幫忙手淫。

校方表示,除向縣府教育處回報外,並通報社會處介入輔導。校長並於今天邀集雙方家長協調,在民意代表見證下,甲童簽下切結書,表示不會再發生類似情事,初步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