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百萬低齡童混進社交網站【2011/03/12 星島日報】
本報訊
像Facebook或Myspace這樣的社交網站,會要求用家至少13歲以上,以避免觸犯聯邦有關兒童上網的法規,但對孩子們來說,這一規定形同虛設,數百萬兒童都虛報年齡,在這些網站上開設帳號。
事實上,很多父母成了兒童虛報年齡的「幫凶」,他們准許甚至幫助自己的孩子開設社交網站帳戶,認為為讓小孩進入數碼世界,撒這樣一個小謊是必須的。
社會上經常看到虛報年齡的情況,例如假扮成年人去買啤酒,或者以較年青的照片去結識異性。但有研究人員及批評人士指出,家長在這方面如此行事,傳達給孩子錯誤的訊息。而且,兒童更可能在網絡世界受傷害,如瀏覽不當內容、與陌生人接觸,或是遇到網上欺凌事件。
微軟社交媒體研究員博伊德表示,很多時候甚至是家長教子女虛報年齡。他希望家長能夠更積極地監督子女的網上活動,這也是制定法律在社交網站上設立年齡限制的初衷。
但Facebook保安主管沙利文卻認為,「要在網上確認用家的真實年齡,幾乎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他認為不應該施行這樣的鴕鳥政策。
三藩市的弗洛雷斯決定讓11歲的兒子在Facebook上開設自己的帳戶,她根本沒有注意到原來網頁上有年齡限制。他兒子的班上,差不多有半數人都有Facebook帳戶。
未成年人士使用社交網絡的危險,不只是理論上的討論。
Myspace前保安主任、現在經營網絡保安公司的尼堅講了一宗最近發生的事件,在紐約州,一名11歲的男孩接受了班上一名女同學在Facebook上的交友邀請,但原來那是一個假帳戶,結果男孩的照片被刊登在色情網站上,當他的照片在Google中出現時,事件才被揭發出來。
根據皮尤互聯網研究中心和America Life Project的調查,2006年全美約有31%的12歲以下兒童使用社交網絡,這一數字到2009年年中已上升至38%。
計算網絡流量的ComScore公司估計,在Facebook每月1.53億的瀏覽人數之中,約有360萬人是12歲以下的兒童。其中有些人並沒有帳戶,只是瀏覽公眾版面。
根據1998年聯邦政府通過的兒童網上私穩保護法,網站必須在得到家長同意下,才能夠收集13歲以下兒童的資料。但這是一個複雜且耗費巨大的工作,因此,很多網站都拒絕13歲以下兒童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