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再犯 關到刑滿 不准假釋【2011/03/02 聯合報】
楊湘鈞/台北報導
在行政院長吳敦義背書下,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答復立委吳育昇質詢時表示「講過的話算數」,再次承諾性侵犯假釋後若再犯,會關到刑期最後一天,不再給假釋。
去年年底,吳育昇質詢過曾勇夫同樣問題,要求立即著手實施「性侵犯假釋後再犯,不得再核准假釋,關到刑期最後一天為止」;當時曾勇夫答覆,性侵犯假釋後再犯者,一定會執行到期滿,不會給予假釋。
吳育昇昨天在立法院再次質詢,指性侵犯坐牢期間表現良好假釋出獄,卻又在短時間內再性侵他人,人神共憤。曾勇夫也承諾「不准再給他們假釋」。
吳育昇說,但上月底法務部回函卻改稱,上次質詢「不算」,並稱無再明文律定不准假釋必要,似乎要維持原假釋規定,對曾部長、內閣的誠信「將是很大的打擊」。
吳敦義強調,執行假釋有一定有法律和行政規範,法務部長的承諾若符合社會觀感和期待,且已對立委莊重答復,可透過修改假釋相關規定,達成原先對立委承諾。
吳敦義承諾,會請法務部檢討假釋規定要如何,才能符合原先對立委的承諾,「這也是對國家、公民的重要承諾」。
「我講過的話算數!」曾勇夫簡短答復表示,「性侵犯再犯、進去的話,絕對不會再給假釋的機會。」吳育昇追問是否需要配合修正內部規定?曾勇夫說,會再審慎研究,但方向「不會變」,一定會維持既定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