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懵懂少年愛吃禁果 做愛年齡逐年下降【2007/05/07 中央社】

中時電子報||印度懵懂少年愛吃禁果 做愛年齡逐年下降

印度懵懂少年愛吃禁果 做愛年齡逐年下降【2007/05/07 中央社】

在印度德里大學修讀碩士的一名女孩,與小自己四歲的男友發生性關係;一名初入社會的年輕女記者,與男同事初次約會時就暗示兩人可以同居;這似乎顯示了如今男女之間的關係,已不再有任何藩籬存在,隨心所欲,就連懵懵懂懂的少年少女也急著仿傚大人性事,但總忘了選擇時間和地點。

在印度首都新德里較為富裕和現代化的南區,一位老先生在日前日落時分,走過自己門前的停車場,準備拜訪隔壁的老鄰居時,發現在兩輛車子的中間,竟有一對年輕男女躺在地上做愛,一時楞在當場 不知怎辨。

這位老先生只好找來老鄰居商量,兩人在猶不知醜態畢露的兩名年輕人面前站立良久,最後決定出聲打招呼,女孩羞愧的立即掩面跑掉,男孩則被兩位老人拉住,訓斥了一頓。據老先生回憶說,男孩只有十四歲,是鄰近社區一所中學的學生。

但更讓老先生感嘆的是,向左鄰右舍提起這件事,才知道這已不是新聞,不僅是他門前的停車場,鄰近的公園裡,這種事情早已是屢見不鮮,而且都是年輕學生,每到黃昏和夜晚,到處可見成雙成對的在「作愛作的事」,甚至不避外來的異樣眼光。

居住在新德里東區的婦女瓦希也表示,不久前她和丈夫外出散步,在自家附近發現一對男女正在車中做那檔子事,造成所謂的「車震」,她在楞了一下後,立即要對方開車離開,事後卻被丈夫數落不該「打擾」人家。

年約四十五歲的瓦希說:「我必須要他們立刻停止和離開,至少要他們不能在公眾場合做這種事,我也有正在青春期的子女,他們看到這種情景會如何想,我要怎麼向他們解釋,如果有年齡更小的孩子也看到這種情景,那更糟糕。」

十四歲的十年級女生(相當台灣國二生)阿蘭狄妮,對同齡孩子間的事情顯然相當瞭解。她說:「很多男、女孩對性都很隨便,有的人想嘗試,有的人只想玩,但因為沒有隱密的地方,就只好在停車場、公園、電影院甚至市場角落,就玩起來了。

在新德里明星中學斯普林德爾學校就讀的阿蘭狄妮表示,在比較開放的學校,男女同學接吻已是很普通,高年級學生都已經知道男女間所有的事情,再過沒有多久,可能幾年後,「六年級(十一、二歲)學生都會有做愛經驗」。

阿蘭狄妮的母親波妮瑪則相當開明的表示,如今為人父母者都必須要接受可能發生的事實,因為在那種興奮和激情的情況下,絕大多數的人,何況是懵懂又輕狂的孩子,必然是意識混亂和失去了自我控制。

好萊塢老牌男星李察基爾,不久前在印度一項宣導防治愛滋病的說明會上,以熱情擁抱方式親吻印度女星席爾巴謝蒂的臉頰,招致印度教徒抨擊是「邪惡的猥褻」行為。波妮瑪說:「我的女兒說,學校男女同學都是用這種方式歡迎同學,難道真的那麼邪惡嗎?」

波妮瑪表示,她只能向兒女解釋友誼接觸和其他接觸之間的差異,要看時間和地點而定。她同時也告訴兒女在什麼情況之下要保住自己最後的底線。她說:「我們自己在青少年時代的經驗,此刻就是教導兒女的最好教材。」

同樣就讀十年級的男生希塔特則持異議表示,對男女性事相當好奇的少男少女而言,也許父母可以扮演某種角色,但少年人還是比較傾向和同齡的伙伴學習,「因為我們希望做我們想做的事情,父母的想法不會和我們的一樣,我們想要更多的自由。」

新德里希勒斯診所醫師巴拉則有另番看法。他認為現在年輕人做愛年齡逐年下降,是「正常的現象」。他表示,社會道德制衡固然有其需要,但也要考慮到青春期少年男女的成長正邁向成年期。

巴拉說:「在從前,女孩在十四歲甚至更早就出嫁,可以合法做愛,享有性生活,但現在的社會卻試圖把不合情理的法令,強加諸年輕人身上,違反自然法則,箝制年輕人的生理需求。」他同時表示,應該給予年輕人隱私的地方,讓他們做他們的事情。

對年輕學子在公眾場合做愛的現象,四十出頭的巴拉頗為同情的說:「在從前,上一代的人可以在田野和樹林做他們想做的事情,但現在田野和樹林沒有了,年輕人只有停車場、公園、電影院乃至市場裡的角落,才能做他們想做的事情。」

但著名的邁克斯專門醫院婦產科諮詢女醫師卡普不願苟同。她表示,給予年輕人更多隱私,反而害了年輕人。她說:「未成年人懷孕和年輕的未婚媽媽人口已愈來愈多。」

卡普表示,現在年輕人只知道做愛,但不知道避孕,就算知道一些避孕常識,但臨陣上場又亂了手腳。

兒童心理專家坎狄達則建議說,在大都會裡,父母無法全天二十四小時緊盯著子女,但不妨協助安排子女的活動時間,讓子女的精力發洩在有意義的活動上。

據印度民法,儘管法定同意男女性交年齡是十六歲以上,但在此年齡之下的性交活動也不算犯罪行為,除非是遭強暴或暴力對待,而且如果衍生責任問題時,是由各造的監護人而非當事人承擔。

如今印度政府婦女暨兒童事務部已有意修改法令,對偷吃禁果的少年男女也施予懲戒,但問題是如何防止偷吃,誰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