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懷孕求助案 3年增2倍【2011/02/10 中央社】

新北市1名未成年小媽媽拋嬰事件引發討論。教育部統計,96年國中小懷孕向學校求助有45件、97年108件、98年134件,3年內增加2倍。教育部分析,這是願意求助的人增加所致。

教育部統計資料顯示,96年在學懷孕件數為180件,其中國中小類別有45件,高中職有83件;97年在學懷孕數為433件,其中國中小為108件,高中職為63件;98年在學懷孕數為869件,國中小為134件,高中職398件。

教育部訓委會組主任柯今尉今天受訪時分析,94年教育部訂定要點規定,不准學校將懷孕的女學生退學、要求轉學等,且要協助女學生完成學業,如女學生生產期間遇到考試,學校要個案處理,或是懷孕期間不能上體育課,學校也另外評量。

柯今尉說,因學校會進一步聯繫醫療或是社政單位,提供懷孕女學生各項協助,因此求助人數增加,女學生較願意向學校求援,而不是私下解決。

人本教育基金會則表示,在輔導青少年時,就應把這些議題帶入教育中;發生這類事情讓人感到心酸,社會應該要來「支持」他們,但不是支持他們未婚懷孕,而是關心他們未婚懷孕為何不願告訴任何人,而獨自承擔這麼大的壓力。

人本表示,少子化問題嚴重,防範事件於未然,要提早教育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