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治療專區 102年完成【2011/02/05 中央社】
性侵犯的刑後治療專區終於確定落腳地。行政院批准矯正署「性侵害刑後強制治療專區」計畫案,在台中監獄旁新建樓房,專收刑滿卻具高再犯率的性侵更生人,預計民國102年落成。
民國95年7月1日上路的刑法第91條之1規定,性侵犯若刑滿仍被評估具有高再犯風險,出獄後必須集中在醫療院所接受強制治療,並每年評估,直到獲評估為再犯危險降低,才能重返社會。
前法務部長王清峰任內執行「月光守護計畫」,曾屬意南投縣草屯療養院、國軍台中總醫院中清院區設置刑後強制治療專區;但消息曝光後,均遭地方民意強烈反彈,計畫胎死腹中。
根據法務部資料,目前已有3名符合刑後強制治療的性侵案件更生人,但因治療專區仍未完成,只好先安置在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內接受治療;接受治療者被集中在院內特定區域,與其他受刑人病患隔離。
法務部官員指出,由於地點難覓,決定在台中監獄圍牆外直接興建新的治療專區,行政院去年底批准,預計102年完成;治療專區緊鄰監獄與培德醫院,將對社會的衝擊降到最低。
新的刑後強制治療專區,院區名稱尚未敲定,但計畫案分成3期;第1年為興建大樓的準備前置作業、第2年完成主建物、第3年購置硬體設備等;初步規劃興建2到3層樓的醫療場所,可收容約100名需接受治療更生人,專區醫療人員、設備,暫規劃由培德醫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