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偕惡意資遣 歧視跨性別者【2010/01/09 台灣立報】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

號稱性別平等的台灣社會,其實充滿不公平的歧視。一樁跨性別者遭資方惡意解雇事件在馬偕醫院上演。性別人權協會9日前往馬偕醫院聲援遭解聘的周姓員工,吶喊「捍衛跨性別者工作權、勞動權!」抗議院方性別歧視、剝奪工作權,嚴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要求勞工局調查。

考績甲等 卻遭解雇

跨性別者周姓員工在馬偕醫院資訊室服務5年,考績皆為甲等;2010年9月,他開始穿女裝上班,12月30日遭到片面解雇。

他穿著女裝上班後,主管發動同事排擠他,常以「有損院譽」為由要求他換回男裝,並以解雇威脅。他憤慨地表示,職場沒有提供跨性別者適當的如廁空間,主管下令他不准上女廁,每次離開座位都得向主管報備,行動自由嚴重遭剝奪;為了不讓同事困擾,他自力救濟,隱忍到廁所沒人才進去。

除了行動限制,主管更不擇手段逼迫周先生自動離職。周先生指出,2個月來,主管刻意不發派工單給他,卻指控他未執行職務;最近主管更直接以莫須有的罪名「應上班時間未執行職務、未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解雇他。

跨性別者 屢遭歧視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指出,跨性別者進行變性手術前,有2年醫療評估期,醫師會建議患者改變穿著、生活習慣,逐漸適應新性別。她指出,馬偕醫院資訊室並無制服規定,員工皆能穿著便服,主管卻只針對周先生的穿著、行動設限,考績甲等卻不派工單,這些都足以構成就業歧視,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

馬偕事件其實只是冰山一角。「都市苦工參政團」發言人周佳君表示,多數在職場遭不平等待遇的跨性別者都擔心失去工作權而隱忍。2001年,林國華、蔡雅婷都因男性身分、女性外表,求職時屢屢遭拒,生活困頓且遭受歧視,最後走上絕路。

王蘋透露,性權會一位剛離世的夥伴也是跨性別者;由於缺乏自在使用廁所的空間,她長年憋尿、不喝水的習慣,導致30歲就罹患腎衰竭,洗腎多年最後離世。她指出,馬偕為醫療院所,不可能不了解如廁困擾對人體的危害,更遑論壓抑跨性別者的性別特質。

性別認同毫無保障

她批評:「如此欠缺性別敏感度的職場已造成跨性別者的莫大傷害,還堪稱以守護人民健康為責,實在諷刺。」

台灣GT蝶團發言人高旭寬指出,目前政府僅將性傾向和性別特質歧視納入《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保障範圍;對於性別表現和性別認同卻沒有明確保障,他建議勞工局應盡速修法,以免更多跨性別者受害。高旭寬呼籲,勞工局應立即介入調查,馬偕醫院應盡速恢復周先生的工作權。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講座教授何春蕤提醒雇主,員工的性別、族群、穿著和他們的工作表現並無直接關聯;而是和員工如何被對待、尊重,有絕對關係。她認為雇主若不能設身處地體諒員工,還以暴力脅迫員工,工作成效將大大衰減,實為不智之舉。